宜昌义务教育招生有哪些纪律要求

导语 凡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对学校及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民办学校核减招生计划10%,市教育局同时对县市区教育局启动问责。

  宜昌义务教育招生有哪些纪律要求

  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义务教育招生严格落实“十项严禁”:

  严禁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考试;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凡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对学校及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民办学校核减招生计划10%,市教育局同时对县市区教育局启动问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生】获取宜昌高校招生信息、招生范围、报名入口等更多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