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区2017年秋季公办初中七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导语 宜昌西陵区2017年秋季公办初中七年级学位申请即将开始,那么申请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申请?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安排

1.6月10日——6月18日网上申请学位。

2.6月20日——6月22日初中网上初验学生学位申请信息,未通过网上初审的家长重新修改、完善网上注册信息。

3.6月23日登陆“宜昌市西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招生平台”查看预录取初中。

4.6月24日——6月25日家长网上填报信息与宜昌市相关职能部门大数据未比对成功的学生,初中学校将在网上公告预录取学生材料原件审核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家长按照时间要求,凭网上面审号到已经预录取初中递交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5.6月24日——6月25日面审未通过的家长重新修改、完善网上注册信息。

6.7月5日,家长可登陆“宜昌市西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招生平台”查询最终录取初中。

7.8月25日,家长登陆“宜昌市西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招生平台”打印最终录取初中通知书。

8.8月30日凭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招生对象

2017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且符合辖区初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

报名途径

1.在浏览器输入宜昌市西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招生系统网址进入网上报名。

2.通过微信扫一扫下面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即可获得家长登录招生平台网址以及二维码,同时还可以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学位所需的有效证件资料

(一)西陵区(城区)户籍适龄少年

1.户籍证明材料:全家户口薄,适龄少年出生医学证明。当申请入学学生监护人非自己父母时,还需提供监护人取得监护权的合法证明。

2.房产证明材料

宜昌市房屋信息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即产权房、租赁性住房及租住住宅用途住房,请按照您拥有房产信息的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购买西陵区产权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私房等)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宜昌房地产权证书或房管局出具的“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或有效购房发票;

(2)拥有西陵区租赁性住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单位公房等)

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3)租住西陵区住宅用途住房 :房屋租赁合同、半年以上水电燃气费单据,并提供父母双方房管局出具的“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3.学籍证明材料

非宜昌市西陵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二)非宜昌城区户籍适龄少年

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少年户籍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大陆地区户籍、港澳台籍及外籍,请按照您户籍信息的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大陆地区:全家户口薄,适龄少年出生医学证明。当申请入学学生监护人非自己父母时,还需提供监护人取得监护权的合法证明。

(2)港澳台籍:适龄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外籍:适龄少年出生医学证明、适龄少年及监护人护照与签证。

2.房产证明材料

宜昌市房屋信息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即产权房、租赁性住房及租住住宅用途住房,请按照您拥有房产信息的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购买西陵区产权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私房等)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宜昌房地产权证书或房管局出具的“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或有效购房发票;

(2)拥有西陵区租赁性住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单位公房等)

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3)租住西陵区住宅用途住房 :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宜昌市西陵辖区居住证或现居住地社区网格员登记备案表,并提供父母双方房管局出具的“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3.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监护人在宜昌西陵区工作证明,如有效劳务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保证明等。

4.学籍证明材料

非宜昌市西陵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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