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

导语 为保障我局水文监测业务正常开展,拟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车辆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招聘驾驶员1名,主要从事水文监测车辆驾驶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政历清白,作风正派,无治安刑事前科;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准驾车型:持C1证以上,有熟练的驾驶技术和5年以上驾龄经验,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公民;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人员待遇

  被录取人员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劳务派遣公司的领取工资,月工资在人民币2500元左右,并缴纳有关保险,单位不提供住宿。若在聘用期表现优秀,将在下一年度对工资给予调整。出差按照本单位文件规定同单位在职职工同等享受补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0日—6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241号)。

  联系人:高士欣电话: 15071780929

  胡东平电话: 18972009866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者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1)湖北省宜昌市水文水资源勘

  测局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报名表在局机关办公楼6105室领取);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驾驶证、转业(复原、退伍)证原件及A4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持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4)持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无重大责任事故的证明。

  3、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参加考试;报名人员不得是局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亲属、家属,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六、考试与考核

  考试总成绩由操作、面试两部分构成,按操作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一)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操作考试:测试汽车驾驶、技能测试;

  (三)面试:主要包括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操作考试未达60分,不再进入下一轮考试。

  七、体检

  考试总成绩排前2名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从第3名开始依次等额替补。同等条件下,退伍转业、复员军人、在驾人员优先。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昌水文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717-6366233)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合同。2017年7月1日开始,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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