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导语 宜昌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现在就跟宜昌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升学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

  (七)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指定机构组织的再就业培训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及每月不按规定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申领审验的;

  (九)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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