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收养登记证公证办理材料清单

导语 收养登记证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收养登记证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收养登记证;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4、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

  1、全国各省公证处的公证费用不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3、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4、副本费根据您所需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公证】可获宜昌公证申请方法、申请材料、申请条件、收费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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