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人才补贴政策汇总

导语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专科生(高职高专),宜昌市给予人才补贴,各种补贴政策和标准见正文。

宜昌市青年人才政策“大礼包”
人才类型 补贴类型 补贴标准及条件
博士研究生 生活补贴 点击查看
购房补贴 点击查看
激励补贴 点击查看
进站补贴 点击查看
保障服务需求 点击查看
硕士研究生 生活补贴 点击查看
购房补贴 点击查看
激励补贴 点击查看
本科生 生活补贴 点击查看
购房补贴 点击查看
激励补贴 点击查看
专科生(高职高专) 生活补贴 点击查看
购房补贴 点击查看
激励补贴 点击查看
其他政策

  《1》应届毕业生来宜实习实训期间,由其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居住;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宜求职期间(参加国考、省考除外),提供最长15天“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本地大中专院校自毕业生正式毕业之日起,为留宜求职毕业生提供不少于15天的学生公寓免费住宿。

  《2》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在宜自主创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当年缴存额10%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期限3年。

  《3》毕业学年内有在宜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符合条 件的可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4》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在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5》个人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1.1倍确定、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申请5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6》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并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的,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7》毕业学年内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不少于42个课时的就业创业培训和不少于6个课时的创业意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可享受100至2000元/人的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8》省内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毕业生,在宜自主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的,给予2至20万元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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