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租房相关问题解答

导语 公租房保障包括实物配租和货币化补贴(简称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两种方式不能同时享受,当前以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为主。

  哪些情形视为有住房?

  (一)自申请之日(含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房产登记、交易、析产记录(因重大疾病治疗等特殊原因出售住房的除外);

  (二)在城区承租公房,在承租期内的。

  申请人家庭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和认缴资金怎么区分?

  答:对于家庭有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情况,登记于 2014年 3月1日之前的注册资金为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登记于2014年3月1日及之后的注册资金为认缴资金。

  已经享受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家庭,能不能申请公租房保障?

  答: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纳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条件审核,只要符合收入及其他保障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租房保障。

  公租房保障申请家庭收入是否需要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核实?

  答:需要。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进行认定或核对,超过收入、财产相关申请条件规定标准的,将不符合申请条件。

  怎么理解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中“单位是否连续为其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答:通过大数据调取申请人连续12个月的缴费记录,其中部分缴费记录的缴费主体为个人而不是单位的,不能视作连续缴费;缴费单位为不同主体但缴费时间连续的,可以合并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获取宜昌公租房补贴政策、申请指南等更多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