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工会会员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导语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会会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关于调整工会会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指南。

  宜昌市工会会员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对象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会会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17号)及《关于调整工会会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的通知》(鄂工办﹝2018﹞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指南。

  贷款对象

  (一)已加入或正准备加入工会组织的城镇下岗失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

  (二)已加入或正准备加入工会组织的进城务工农民;

  (三)已加入或正准备加入工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

  以上对象按属地原则在创业所在地总工会申请创业贷款。借款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二)申请人年龄在女性18周岁至50周岁,男性在18周岁至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借款申请人应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即可);

  (四)享受国家创业贷款扶持政策未超过2次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创业担保】获取宜昌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领取入口、申请条件等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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