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补办出生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导语 宜昌非助产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法定DNA亲子关系鉴定书、“亲子关系声明” 表等材料,具体详情见正文。
一、非助产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办证,需提交:
1.法定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非医疗机构分娩) ;
3.“亲子关系声明” 表;
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遗失补办,需提交:
1.当事人书面申请及书面承诺说明;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存根复印件;
3.原分娩机构提供的相关病案资料;
4.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未办理户口登记的还需提供《出生登记情况协查函》。
三、换发,需提交:
1.因签发机构导致无效的及时换发;
2.因当事人导致无效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签发机构核实后予以换发。
四、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还需提交: 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并摁手印,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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