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补办出生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导语 宜昌非助产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法定DNA亲子关系鉴定书、“亲子关系声明” 表等材料,具体详情见正文。

  一、非助产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办证,需提交:

  1.法定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非医疗机构分娩) ;

  3.“亲子关系声明” 表;

  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遗失补办,需提交:

  1.当事人书面申请及书面承诺说明;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存根复印件;

  3.原分娩机构提供的相关病案资料;

  4.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未办理户口登记的还需提供《出生登记情况协查函》。

  三、换发,需提交:

  1.因签发机构导致无效的及时换发;

  2.因当事人导致无效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签发机构核实后予以换发。

  四、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还需提交: 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并摁手印,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出生证明】即可获取宜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办理材料、补办指南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