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宜昌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受理条件、申请资料,小编已经为大伙整理出来了,详见正文。

  宜昌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范围为:已经劳动鉴定部门出具了1-6级伤残证明。重度残疾指已具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且已载明1级残疾或2级残疾。

  2、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3、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公积金未足额缴存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

  3、个人银行储蓄卡(折)(原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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