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宜昌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受理条件、申请资料,小编已经为大伙整理出来了,详见正文。
宜昌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范围为:已经劳动鉴定部门出具了1-6级伤残证明。重度残疾指已具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且已载明1级残疾或2级残疾。
2、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3、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公积金未足额缴存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
3、个人银行储蓄卡(折)(原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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