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大病救助依申请政策

导语 宜昌大病救助依申请政策,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依本人申请纳入救助范围。详细内容请看正文。

  宜昌大病救助依申请救助

  因疾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保障的困难群众,经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确定为医疗救助对象后,身份确定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依本人申请纳入救助范围。

  一类对象:起付线为5000元,支付比例90%;

  二类对象:起付线为5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6000元以下部分支付比例为60%,起付线6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5%;

  三类对象:起付线为5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12000元以下部分支付比例为55%,起付线12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

  四类对象:起付线为5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12000元以下部分支付比例为45%,起付线12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

  依申请救助与医疗救助待遇共用年度救助限额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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