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宜昌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宜昌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1、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2、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房改房);
3、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
4、偿还商业购房贷款;
5、租住住房。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章。
另: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单位无法审核盖章的,可由中心进行核实加盖业务公章。己进入中心托管户的职工,由中心进行核实,不需填写《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三:
银行放款: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中。
提取额度
每年提取额度上限: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不超过14400元,各县市不超过7200元。各类人才按人才政策执行提取上限。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提取人每月可提取1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年度提取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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