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迁入落户跨省通办政策

导语 实行全国范围内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对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等五个事项“跨省通办”。详见正文。

  宜昌迁入落户跨省通办政策

  1.实行全国范围内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

  依托公安部“全国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对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等五个事项“跨省通办”。其他省外迁入落户事项的,可提供委托书,由迁入地公安机关“全程代办”。

  2.实行省内迁入落户“一网通办”。

  省内居民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迁入落户的,实行网上办结;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迁入落户的,当场办结。

  3.实行迁入落户与相关事宜“一事联办”。

  通过微信“宜才码(卡)”小程序链接,实行迁入落户登记与人才引进、创业就业、住房保障等“一事联办”。

  4.实行招工招聘落户“上门办”。

  公安机关与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落户办理联动机制,在人力资源招聘现场设立窗口或上门为企(事)业单位员工办理落户手续。

  5.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

  开通省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省内居民来宜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可向公安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6.进一步优化落户登记服务。

  全面开通电子身份证件,市民可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自助申领户口簿等电子身份证件。持续推进节假日、延时、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非工作时间办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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