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宜昌宜都企业社保补贴政策

导语 对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条件、补贴标准等,详见正文。

  2024宜昌宜都企业补贴政策

  对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不超过50岁、男性不超过60岁),办理了就业困难认定,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未担任企业法人或股东,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为3年。就业困难认定须填报《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单位承诺书》,提供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薄复印件1份。

  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按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按8%,含大额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经办流程及申报材料

  首次申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时,需提供《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由市就业中心初审,报市人社局审核,在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就业中心汇总填报资金拨付表,报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按规定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已进行首次申报的人员,纳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名册,享受补贴期限内不再提供资料,由市就业中心核对汇总,按流程报批发放。

  四、受理单位及电话

  受理单位名称: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717-4728049、0717-4832277

  就业困难认定电话:0717-4728307

  五、附件下载

  附件1: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附件2: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及单位承诺书

  附件3: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4: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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