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远安县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资助政策

导语 当家里承担不起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的学费的时候该怎么办?申请资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学生。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

评定时间

补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评定条件

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和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家庭子女;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补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1)推行“9+3”免费教育。对在县内就读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免费高中教育(即免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免费标准为:住宿费每生每年460元,书本费每生每年600元。

(2)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生活补助”。对在县内接受从幼儿至高中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县财政另外安排专项资金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中职和普通高中每生每年2000元。

(3)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助”。对在县内所属高中、职高就读考取全日制专、本科大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第一学年的学费实行全额补助;其他学年,确保每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4)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实施“保教费补助”。在县内合规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中接受学前教育的贫困幼儿,据实免收保教费。

(5)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面实施“无忧工程”。对在县内接受从学前至高中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面解决其交通、营养等问题,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读书的后顾之忧。一是发放交通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二是免费提供学生营养奶,免费购买学生平安保险,以所在学校学生校服征订的次数和标准为依据,免费提供校服。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单位:远安县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717-382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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