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多孩《生育证》办理指南

导语 当想生二胎的时候需要办理多孩《生育证》,那么生育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需要什么流程才可以办理?

申请条件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居民可提出《生育证》办理申请。《生育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登记办理。

申请材料

夫妻双方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办理《生育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资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1张;

3.《生育证申请表》1份。

4.夫妻双方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一方户籍地在外省的,需提供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夫妻户籍地不在申报乡(镇)、街道的,应提交户籍地村(居)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地属外省的,需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需提交夫妻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出具的归侨证明。

3.再婚夫妇,需提交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原件。有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变化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原件。再婚前属丧偶的,丧偶的一方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死亡)证明,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办理地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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