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导语 缴存人及配偶、父母或子女在宜昌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详见下文:
宜昌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父母或子女在宜昌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提取依据
《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宜府办发〔2021〕61号)。《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
三、提取规定
1、缴存人及配偶、父母或子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经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且工程实施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时间须在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时间载明一年以内。
3、根据所在单元签订的《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缴存人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出资金额(应扣除财政奖补资金)。
4、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四、提取渠道
1、线上办理:仅产权人及配偶提取的,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
2、线下办理:所有提取人均可在各营业部和住房公积金旗舰店”(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湖北银行宜昌分行)柜面办理。
五、所需材料(均为原件)
1、身份材料:
①提取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
②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2、关系材料:
①结婚证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②非产权人及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如:户口本、履历表、独生子女证等显示产权人与提取人直系亲属关系)。
3、加装电梯材料:
①经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
②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或现有家庭住房查询结果;
③缴存人所在单元签订的《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复印件;
④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者收据。
六、办理时间
以中心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办理机构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九、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便民提示
1、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2、办公地址:
旗舰店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湖北银行旗舰店);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号楼(工行旗舰店);
西陵营业部地址: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宜昌市民之家2楼);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1、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夷陵营业部;2、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宜都营业部地址:1、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F区住房公积金窗口);2、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宜都营业部) ;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 (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雄风大道91号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窗口;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兴山营业部地址:1、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2、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兴山营业部;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南郡大道12号(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服务大厅);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长阳营业部);
五峰营业部地址:1、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3、中心网址:http://gjj.yichang.gov.cn/。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宜昌公积金中心网站、贷款汇率计算、办事入口、公积金提取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