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办理新建住宅用电报装指南

导语 宜昌办理新建住宅用电报装指南,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办理材料

1、用电申请书(含用电负荷特性说明、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盖章原件)

2、用电需求表(盖章原件)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当年年审印章)

4,、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电力客户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当年年审印章)

6、总平图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总平面图

7、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或批复文件

9、住宅小区户型明细表

注: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客户公章

受理单位

国家电网宜昌供电公司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

1、提交供电申请资料(送电前8个月)

2、签订《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合同》

3、初步设计(送电前6个月)

4、物资招标(送电前4个月)

5、供电施工周期1个半月

6、验收、送点手续半个月

费用:

1,商品住宅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7元收取新建住宅供电胚胎工程建设费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按上述标注85%收取)。收费依据项目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提供数据为基础,按照房屋土地测绘中心要求超过基本容量配置标准的,居民住宅每户每提高1千瓦,收费标准提高10%:公建设施每平方米超过1瓦,收费标准提高1%

2、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居民自建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住宅建设和住宅小区内设计用电复合容量大于100千伏安(千瓦)的大型配套公建项目,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编制施工预算,另行由电力工程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工程费用

3、小区内设计用电负荷容量大于100千伏安(千瓦)的大型配套公建项目按合同约定工程费用的,收取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费应扣除相应的计费面积

4、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

国家电网宜昌供电公司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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