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宜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办理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流程是怎么样的?放心,宜昌本地宝小编将信息都整理归纳好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申请条件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计算的缴费额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可延长至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当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时,应由就业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材料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复印件;

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6、《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申领程序

(一)申请受理。

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应持申请材料,向创业地(灵活就业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社区应对大学生创业情况(灵活就业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签署初审意见(灵活就业应出具证明材料),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审核公示。

季度终了后,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中要采取实地核查等手段,确保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对审核通过的,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拟补助人员名单和金额等,公示期最短为1周;公示后无异议的,应在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抽查拨付。

财政部门在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材料、审核意见和拨款申请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抽查情况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拨款情况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反馈意见,在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登记享受政策情况,并交还申请人。

工作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工作理念,主动上门服务。部门之间要形成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工作程序,严格申报审核;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细化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资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就业专项资金,确保资金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各地要通过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就业创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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