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宜昌购房入户办理指南(材料+流程+地点)
导语 2017年在宜昌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可申请在宜昌落户,并且放宽购房“入住未办证落户”条件。申请落户需要哪些材料?办理落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哪里办理?小编已为您整理好,希望能够帮助您顺利落户!
办理条件
在宜昌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
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随迁落户。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
城镇居民迁往农村落户
集体户口之间办理户口迁移(高校学生毕业除外)
宜昌城区家庭户口迁往居住地集体户口。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放宽购房“入住未办证落户”条件,对当事人购买商品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购买房屋的不动产销售全额发票、《购房合同》;
4、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5、房屋物业管理或居委会开具的房屋的门、栋、楼层号证明。
办理流程
1、本人到房屋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报;
2、提交相应材料 ;
3、宜昌市城区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核、市局审批 ;县市区(含夷陵区)派出所审核、县市区局审批;
4、发放准迁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城区40个工作日
县市区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若准迁证和迁移证丢失、损坏缴纳工本费5元/证
若户口本丢失损坏缴纳工本费6元/本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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