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宜昌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导语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8月迎来好消息啦~从2018年1月1日起,宜昌基本养老金要涨了,叔叔阿姨们又可以多一笔收入啦

   对象:涨薪人群: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发放时间: 不同人群发放时间不同但大致最迟8月底前发放到位

   企业退休人员7月底前发放到位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纳入参保的由发放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尚未纳入参保的由发放其退休费的单位代调或预调,都要求8月底前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办法

  1. 定额调整

  

  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 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

  3. 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注: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7)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以上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现在年龄大小的不同,每个人增加的金额有所差别。

另外补充一点:领到养老金的是,退休人员退休年龄是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纳满15年才可以办理退休!

职工养老保险男士退休年龄60周岁,女士退休年龄50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55周岁。

城乡居民保险男士退休年龄60周岁,女士退休年龄55周岁。

湖北省去年已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调整办法,体现制度并轨、规则公平,今年,继续按照统一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照顾。对养老金方向总体调整水平为5.1%,预计将惠及全省54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老人老有所依,老能所依,8月养老金记得查收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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