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宜昌公租房申请要什么材料
导语 公租房物美价廉有保障,2018宜昌公租房本次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共1720套。一起和宜昌本地宝去了解一下吧
申请条件
一、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称A类配租对象)
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申请人具有城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4686元/年),家庭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基金、股票、车辆、所有权房屋等财产)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346860元),家庭财产中无价值达到16万元(以购置车辆发票金额为准)或排量超过1.8L的轿车;
3.在城区没有所有权房屋,或拥有的所有权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
5.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二、新就业大学生(以下称B类配租对象)
新就业大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1.在城区就业的2016年5月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包括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3.本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
三、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称C类配租对象)
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年满18周岁;
2.在城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3.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4.本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
补充:
1、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按规定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二)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上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单位的由其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还应当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情况审验意见;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非本市城区户籍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工作收入证明;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