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参保人异地突发疾病如何报销

导语 异地看病,很心累,但是费用有些可以报销哒,宜昌参保人异地突发疾病如何报销费用如下

  依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宜人社规〔2015〕2号)文件规定:

参保人员外出期间发生急诊、急救,需要就地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在入院的七日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

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须同时登记备案。

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核查与登记情况不符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退休后长期在本统筹地区外居住的参保人员,如需在居住地就医,应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表格,人社服务大楼二楼医保局前台办理,咨询电话:6773905)

办理异地就医后,在异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可以报销。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向宜昌市医保局医审科(电话675242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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