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房产证首次登记注意事项
导语 宜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首次登记要点来啦,关注微信宜昌本地宝,更多信息给到你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2、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3、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权属来源材料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2、以其他合法形式(划拨、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及授权经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四、权籍调查成果
五、税费资料
纳税证明单
办理收费标准、依据
登记费
1、住宅:80元/ 件
2、非住宅:550元/ 件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承诺时限:自受理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查看和公告的时间)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2、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3、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权属来源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来源材料;
2、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或项目备案证;
3、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备案证明书;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人防文件(如有地下室)。
四、权籍调查成果。
办理收费标准、依据
登记费
1、住宅:80元/ 件
2、非住宅:550元/ 件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承诺时限:自受理登记之日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查看和公告的时间)
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2、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3、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权属来源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来源材料;
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
办理收费标准、依据
登记费
1、住宅:80元/ 件
2、非住宅:550元/ 件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承诺时限:自受理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查看时间)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2、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
四、权属来源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来源材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权籍调查成果
办理收费标准、依据
登记费
1、住宅:80元/ 件
2、非住宅:550元/ 件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承诺时限:自受理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查看时间)
联系方式
宜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717-6237127
宜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受理点:
电话:0717-6753362
宜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葛洲坝受理点:
电话:0717-6796022
宜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猇亭区代办点:
电话:0717-6516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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