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转入条件
省内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待遇领取地的;办理转移的人员必须是单位正常参保并缴费的职工
省外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转出
办理材料
转入材料
省内
1.宜昌市城区非农业户口本原件;
2.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3.需在宜昌有单位就业参保;
4.原就业参保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省外
1.宜昌市城区非农业户口本原件;
2.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3.原就业参保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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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转入流程
省内
持本人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宜昌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通过后,由宜昌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省外
持本人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宜昌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通过后,由宜昌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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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
地点: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电话:67560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内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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