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个人养狗条件

导语 2020年7月《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将正式开始实施。以下是宜昌本地宝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养狗证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个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5、犬只照片两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养狗】即可获取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实施时间、详细要求、狗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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