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导语 宜昌失业补助金相关办理事项你知道吗?以下是宜昌本地宝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对象: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人员。指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后一个月在2020年2月至11月期间的任何一个月,之后一直未再就业。

  2、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指单位缴纳社保费的最后一个月在2020年2月至11月期间的任何一个月,因缴费时间不足1年、或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原因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申请方式:

  上述对象,持身份证或市民卡到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领,无需其它任何资料。

  城区人员请到人社服务大楼一楼窗口申领(环城北路40号)。县市区(含夷陵区)到当地就业局窗口申领

  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失业】即可获取宜昌失业保险参保指南、缴费指南、失业补助申请指南、失业金领取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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