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城区户籍的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城区户籍的应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住房证明。家庭成员所有权房屋情况证明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租住公有住房、政策性住房或私房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出具证明;离异析产的,提供离婚析产证明。
3、婚姻证明。单身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及无婚姻记录证明;再婚的提供结婚证、既往离婚证;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及无婚姻记录证明。
此外不同人群需对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城区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的,还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收入、低收入证明。
(二)外来务工人员
社保或公积金连续12月以上缴纳证明(社保经办机构或公积金管理单位出具)
(三)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
人才工作机构出具的人才引进证明。
(四)被征收人
低收入证明、征收补偿协议、放弃购买安置住房承诺。
(五)申请优先实物配租
提供本人有关证书及市总工会、市民政部门、市综治部门、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说明:以上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