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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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居住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1-19 09:44:03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宜昌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湖北省居住证补﹙换﹚领、签注、激活申请表》(必须)

2.持证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注:必传(必须)

3.有关变更更正材料(已做有效项目变更的居民户口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或已损坏的居住证(必须)


材料说明: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15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公民办理居住证不收取费用。


办理地点

宜昌市城区办理

户籍地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或社区流动管理所申请办理。

宜昌市城区身份证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宜昌市其他市区县办理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宜昌各区县市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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