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逐级审核并推(报)送。未进行网上申报,仅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的无效;仅完成网上申报,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评审资格。
(一)网上申报
1.个人申报
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端(http://59.175.218.201:8501),注册个人账号,选择“宜昌市工程技术(农业、档案、新闻、文化艺术、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入,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推送至单位审核。
2.单位推送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审核端(http://59.175.218.201:8502),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则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至个人进行修改重新申报。
数据录入必须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宜昌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申报人员择优选取任现职以来与本专业有关的设计、管理、方案、施工、验收、科研、成果转化等实绩(代表作)进行申报。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为单位集体共同获得的,需单位在业绩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该申报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和贡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二)纸质材料申报
各县市区职改办,单位主管人事部门负责将逐级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审核情况一致),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宜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各类表格须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内容翔实、齐全有序,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
各单位应当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对审核不严、手续不完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