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就业困难补贴标准
导语 宜昌就业困难人员享有社保补贴或者创业补贴,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缴纳社保,企业招用人员可给予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不超过缴费的2/3,创业补贴为2000元。
宜昌就业困难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企业招用)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享受政策条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线下办理渠道: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3.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渠道
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线下: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的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3.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办理渠道
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线下: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线下办理地点:点击进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宜昌人才补贴、购房购车补贴、毕业生补贴、就业补贴等补贴申领入口、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