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申请条件
导语 公租房保障包括实物配租和货币化补贴(简称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两种方式不能同时享受,当前以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为主。
宜昌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申请条件
(一)城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城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倍。
3.家庭财产(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
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房产或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轿车购置金额低于16万元且排量不超过1.8L;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4.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二)新就业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全日制本科、高专或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毕业未满2年;
2.申请人在城区就业创业,且其单位为其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房产;
4.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城区稳定就业,截止申请之日的上月,其单位连续为其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2.申请人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倍;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房产;
4.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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