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补贴流程
导语 企业申请租赁补贴的职工较多时,可由企业集中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企业集中申请租赁补贴的,由职工本人对其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签署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办理程序
图片来源:宜昌住建局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协办)”,选择所在社区,点击“在线办理”,提供本指南第五条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或者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点击“租房补贴”,提供本指南第五条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二)受理。社区居委会接到申请人线上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齐全、信息完整、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过系统推送街道办事处审核;对需核对收入、财产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信息通过系统同步推送至民政部门。申请人线上资料提交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但不得要求申请人补充本指南第五条申请资料之外的任何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充资料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线上资料提交齐全,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街道办事处应在社区受理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线上签署审核意见。
(四)审批。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在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的4个工作日内,对需要核对历史房产的对接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核查,并完成审批,审批结果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异议调查不成立的,线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将审批结果反馈至申请人。
企业申请租赁补贴的职工较多时,可由企业集中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企业集中申请租赁补贴的,由职工本人对其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签署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集中申请受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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