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车辆报废所需材料

导语 车辆报废是指车辆到一定使用年限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需要强制报废。本文为您介绍宜昌车辆报废申请所需材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宜昌车辆报废需要提供的材料

  灭失注销:

  1、机动车灭失书页承诺原件1份;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

  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

  5、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回收注销: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1份;

  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

  退车注销: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

  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

  5、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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