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人才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

导语 宜都市人才租房补贴,企业、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标准,以下是宜昌本地宝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2022年2月15日及以后市内企业、事业单位新引进,在本市首次就业;

  (2) 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取得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引进时,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4) 企业就业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5) 申请租房补贴时,必须在职在岗,依法依规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同一家单位就业(组织调动除外) ;

  (6)须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7)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宿。

  2.补贴标准

  新引进到市内企业、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每年按2万元标准,每年6月底、12月底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推荐阅读

  >>>宜都人才补贴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宜都补贴】获取宜都最新补贴政策、乐业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更多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