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门诊慢性病病种有什么调整
导语 宜昌市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全省统一规定的病种及准入标准,分为11种门诊特殊疾病和27种门诊慢性病,相应的病种稍有调整,具体调整范围等,详见正文。
2024宜昌市门诊慢性病病种
我市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全省统一规定的病种及准入标准,分为11种门诊特殊疾病和27种门诊慢性病。
与我市原门诊慢性病政策相比,新增肝豆状核变性、癫痫、阿尔茨海默病、甲状腺功能异常、心脏瓣膜置换、搭桥、体内支架置入术后等五个病种,恶性肿瘤门诊特殊治疗和门诊保守治疗合并成一个病种,终止执行干燥综合征、支气管扩张、新冠肺炎肺纤维化等三个病种,终止执行的病种不再新增人员,已享受该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继续保留资格,按原标准享受待遇。具体病种为:
1.门诊特殊疾病11种:
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结核病、孤独症、生长激素缺乏症、肝豆状核变性等疾病;
2.门诊慢性病27种:
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脑血管病后遗症、肺源性心脏病、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癫痫、脑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阿尔茨海默病、甲状腺功能异常、慢性心力衰竭,以及心脏瓣膜置换、搭桥、体内支架植入术后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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