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导语 宜昌市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对象、申请条件等,详见正文。

  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1.对象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2.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3.享受条件:

  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缴纳社会保险费。

  4.咨询电话:

  0717-677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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