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导语 宜昌市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对象、申请条件等,详见正文。
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1.对象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2.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3.享受条件:
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缴纳社会保险费。
4.咨询电话:
0717-677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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