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港澳通行证换发、补发条件

导语 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等情形,具体情形等,详见正文。

  宜昌港澳通行证换发、补发条件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6)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内地居民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1)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3)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4)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

  2.什么情况下,可申请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答: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

  (2)确需补发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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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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