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导语 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正常生育的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人工终止妊娠、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手术),报销标准详见正文。

  宜昌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是多少?

  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正常生育的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人工终止妊娠、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手术)。

  一、报销标准

  1.分娩住院医疗费按照职工医保“普通住院”待遇标准报销,不设置住院起付线。

  2.人工终止妊娠住院医疗费按照职工医保“普通住院”待遇标准报销。

  3.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由基金按支付标准限额支付:正常生育的产前检查费500元;4个月以下人工终止妊娠400元;4个月及以上至7个月以下人工终止妊娠1500元;7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妊娠20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15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100元;实施绝育手术的费用1500元。

  *注意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要先备案,再结算。生育备案审核通过后,持男职工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宜昌市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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