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车辆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导语 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详见下文:

  宜昌车辆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

  ●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

  ●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特别注意: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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