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对象及其补偿资金的审核确认步骤
导语 宜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对象及其补偿资金审核需要走什么流程?审核时限是多久?
步骤 |
工作事项 |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限 |
责任单位 |
第1步 |
组织申报 |
根据被征地农民家庭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情况,以承包家庭为单位,据实填写表4的1-13项内容;根据征地批文在表头填写批准文号、批文签发时间以及全额补偿标准。具体经办人签名,村委会盖章。同时,据实提供征地批文以及被征地农民的身份证、户口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户征地补偿协议、征地补偿资金兑现花名册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
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之后的20天内 |
村(居)委会 |
第2步 |
筛选记录 |
村(居)委会通过QQ将表4电子版传给市局居保科,由居保科对补偿对象家庭是否重复享受被征地农民缴费补助政策进行筛选。 |
1天内 |
市人社局居保科 |
第3步 |
审核补偿对象 |
根据村(居)委会提供的证件原件和筛选记录,审核确认享受养老保险补偿的对象,填写表4的第14项,并在盖章栏填写符合享受补偿条件的人数。具体经办人签名,乡镇政府盖章。留存各种证件的复印件1份存档备查。 |
2天内 |
乡镇政府(街办) |
第4步 |
公示 |
将表4和当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标明投诉电话)。村民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时,乡镇政府在7天内调查核实,对表4进行调整后,再在村(社区)进行公示,直到公示无异议为止。 |
公示期7天 调查核实时间:7天内。 |
乡镇政府(街办) |
第5步 |
审核承包面积 |
对表4中的家庭承包农村土地面积进行审核,并在盖章栏内注明审核情况。具体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 |
即到即办 |
区农业部门 |
第6步 |
审核失地面积并确认补偿对象 |
对表4 中的家庭征地面积进行审核并确认养老保险补偿对象。 |
即到即办 |
区国土部门 |
第7步 |
测算补偿资金 |
对表4中符合条件的补偿对象的补偿金额进行测算,填写第15、16项,并在盖章栏内汇总填写补偿资金总额。具体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 |
即到即办 |
区人社部门 |
第8步 |
核定补偿资金 |
对表4 中补偿对象应享受的补偿金额逐一核定,在盖章栏汇总填写补偿资金总额,并根据表1预存资金情况填写表5,核定补偿资金增减金额。具体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 |
即到即办 |
市人社部门 |
第9步 |
汇集资金 |
根据表5协调区财政对预存资金多退少补。 |
5天内 |
市财政部门 |
第10步 |
划入基金 |
将补偿资金从社保基金专户进入居保基金。 |
5天内 |
市财政部门 |
第11步 |
记入个人账户 |
根据表4、表5,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居保个人账户,将补偿资金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向被征地农民出具告知书表6. |
5天内 |
市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