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社保补缴条件
导语 宜昌社保补缴指南你知道吗?以下是宜昌本地宝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补缴范围
1.允许补缴的范围和对象为:
凡与参加宜昌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未缴的人员。
2.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单位的成立时间。
3.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或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补缴。
注:曾经受过除名、开除、自动离职处分的人员以前时间不予补缴。判刑、劳教人员服刑期间不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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