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导语 宜昌的朋友们知道宜昌生育保险报销相关办理事项吗?以下是宜昌本地宝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报销范围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3.上述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生育保险待遇不予支付

  1.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女职工未办理《生育手册》

  3.未到指定医院分娩

  4.未到指定医院分娩

  5.3个月内未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手续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生育保险】即可获取宜昌生育保险报销指南、最新政策、生育津贴领取指南、计算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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