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工伤认定流程

导语 宜昌的朋友们知道工伤认定指南吗?以下是宜昌本地宝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流程

  1.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工伤保险】即可获取宜昌工伤保险办理指南、报销指南、认定标准、赔偿标准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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