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哪些情况停发失业补助金

导语 从即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了,以下是宜昌本地宝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下列情形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哪些对象可以申报?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人员。指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后一个月在2020年2月至11月期间的任何一个月,之后一直未再就业。

  ✔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指单位缴纳社保费的最后一个月在2020年2月至11月期间的任何一个月,因缴费时间不足1年、或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原因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失业】即可获取宜昌失业保险参保指南、缴费指南、失业补助申请指南、失业金领取指南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