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远安县发现有人瞒报旅史要怎么举报?

导语 8月10日,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的通知》。 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快速管控传染源头和切断传播链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

  如发现有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远返远人员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隔离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为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和次密切接触人员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隔离的、隐瞒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的应该按照以下方法举报: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情况,以及被举报人姓名、现居住地址、所属村居等详细情况。

  举报电话:0717-3812318

  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举报】即可获取宜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范围、举报方法、奖励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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