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导语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宜都市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二、申报条件

  1、毕业年度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方式

  企业统一申报

  四、申报对象

  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他一次性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五、申报资料

  1、宜都市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

  2、劳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六、申报地点

  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长江大道219号)

  七、咨询电话

  0717-48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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