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实行斑马线前不礼让 罚款100元记3分
导语 宜昌交警在城区开展“三礼让三禁止”(礼让斑马线、礼让右转车道、礼让生命通道、禁止违法停车、禁止乱鸣喇叭、禁止车外抛物)专项整治行动。
宜昌交警在城区开展“三礼让三禁止”(礼让斑马线、礼让右转车道、礼让生命通道、禁止违法停车、禁止乱鸣喇叭、禁止车外抛物)专项整治行动。
一、礼让斑马线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等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处罚标准:计3分罚款100元。
二、礼让右转车道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行为。
处罚标准:计2分罚款100元。
三、礼让生命通道
(1)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为。
处罚标准:计3分罚款100元。
(2)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行为。
处罚标准:计3分罚款200元。
四、禁止违法停车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时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
处罚标准:罚款200元(可拖移其车辆)。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
处罚标准:计3分罚款100元(可拖移其车辆)。
五、禁止乱鸣喇叭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行为。
处罚标准:罚款20元。
六、禁止车窗抛物
(1)驾驶机动车向外抛撒物品的行为。
处罚标准:计2分罚款50元。
(2)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行为。
处罚标准: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