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远安县鸣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导语 初中:远安县嫘祖中学、鸣凤镇初级中学;小学:远安县实验小学、鸣凤镇中心小学、远安县栖凤小学、远安县振华小学
鸣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鸣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初中:远安县嫘祖中学、鸣凤镇初级中学
小学:远安县实验小学、鸣凤镇中心小学、远安县栖凤小学、远安县振华小学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鸣凤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类:学生户籍在鸣凤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自购房或自建房)。
第二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含自购房或自建房)。
第三类:不符合第一、二类,但父母在鸣凤城区经商6个月以上(2025年3月1日之前注册营业执照),在鸣凤城区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住所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第四类:学生户籍在远安县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自购房或自建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远安县鸣凤城区务工或正式居住(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
第五类:户籍在远安县其它乡镇(鸣凤镇以外)的小学生,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鸣凤城区务工或在鸣凤城区正式居住(有固定住所,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在鸣凤城区小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转入。
三、入学安排
符合条件新生,按鸣凤城区各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一)符合第一类条件,按户籍所在地对应片区学校入学。
(二)符合第二类条件,按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所在地址对应片区学校入学。
(三)符合第三类条件,按照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营业执照所在地址对应片区入学,若对应学校学位不足,由县教育局根据鸣凤城区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其它学校入学。
(四)符合第四、五类条件,由县教育局根据鸣凤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学校入学。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使用远安县中小学阳光智慧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录方式:1.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网址: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areaId=420500000000;2.移动端:鄂汇办 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家长根据所符合条件,登录平台点击相应类型进行报名。
就读鸣凤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鸣凤城区各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七年级新生、符合条件从县外申请回我县鸣凤城区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由家长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乡镇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七年级新生(洋坪镇、河口乡、嫘祖镇意愿到鸣凤城区就读七年级学生),由学校和县教育局将新生名单按照划片招生范围导入平台,家长无需网上报名。
(二)网上审核。学校、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后需完善资料的,家长根据招生平台提示完善报名资料。网上未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学生,县教育局在招生平台发布录取结果,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录取通知书。
(三)集中补录。网上录取结束后,符合条件从县外回远安县鸣凤城区就读的,于7月10-15日、8月10-15日(工作日),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县综治中心309室)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划片招生范围,对应到相应学校(若学校无空余学位,根据其他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学生持教育股审核盖章的《远安县2025年转入鸣凤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表》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四)入学登记。7月11日,鸣凤城区各小学、初中新生由家长持《远安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纸质或网上下载电子版),到所对应的小学或初中学校进行入学登记。9月1日,开学报名。
五、需提供材料
图源:远安教育(下同)
说明:家长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原件图片(系统能自动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比对不成功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非我县小升初毕业生且符合我县就读初中七年级条件的学生,还需提供学籍号,由管理员进行学籍审核。三江集团子女需提供父母工作证明。网上报名结束后线下补报名的,需要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六、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