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选调生招录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
导语 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程序包括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具体安排详见正文。
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程序
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
1.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下载并填写《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5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
武汉市选聘生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2)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30日10:00至2025年1月6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照片使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每天17:00,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职位报名人数。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3)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31日10:00至2025年1月7日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等,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4)缴费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8日10:00至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报名费1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于2025年1月8日10:00至1月14日12:00期间通过报名系统中“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在线申请减免报名费,未提交减免申请或减免申请未通过审核的,仍需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于2025年1月15日12:00至1月16日17: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报名费。
(5)报送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文件格式)报送至各招录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025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④学生成绩单;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第③、④项报名材料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选聘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三方协议;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⑥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其中,第④至⑥项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将在考察环节与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5年2月17日10:00至2月23日8: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组织笔试
2025年2月23日(星期日),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如遇特殊情况影响,考试时间将根据实际适时调整。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未通过资格复审或主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按照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4.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面试人员与选调计划未达到3:1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定向选调职位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集中选调职位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或因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按照考察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报考湖北省公安厅定向选调职位的考生,除按照上述环节和要求参加招录外,在面试结束后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和体检还须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
7.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于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向各招录单位和有关高校发文予以确认。毕业生离校前,所在高校根据录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将选调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选聘生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7月中旬,选调生到招录单位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选调生在录用公示期满后,不得放弃录用资格(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的,相关高校不得办理调档手续。
附件:
1.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2025届毕业生)
2.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选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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